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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?

时间:2022-06-17 11:02:33

  买卖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四项条件,即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、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“依法”进行、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、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。

  一、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?

  买卖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如下条件:

  1.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。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,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,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。

  2.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“依法”进行的。找法网提醒,所谓“依法”签订合同,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要求。

  3.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。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。所谓协商一致,就是指经过谈判、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、没有分歧的看法。

  4.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。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,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。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,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,则合同未成立。

  二、买卖合同的特征

  买卖合同有如下特征:

  1.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,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于买受人,是以获取买受人支付的相应价款为目的;买受人支付价款,是以获取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其所有权为目的,两者互为对价、具有明显的有偿性。

  2.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。

  3.买卖合同是诺成、不要式合同,买卖合同的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。

  三、买卖合同条款包括哪些内容

  买卖合同条款包括如下内容:

  1.标的物的名称、数量、质量及包装方式;

  2.标的物的价格、金额、货币及价格术语;

  3.标的物交付的时间、地点和方式;

  4.标的物的保险和运输方式;

  5.标的物的检验标准、方法和检验时间;

  6.价款支付的时间、地点,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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